为了加强学生管理、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值班工作、明确值班责任,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辅导员值班管理制度:
一、时间
每日17:00—次日8:00
二、地点
教学区域、学生公寓
三、值班职责
1.晚自习时间在教学区域巡查,确保学习秩序;
2.学生回宿舍后在学生公寓内巡查,确保学生休息期间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;
3.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,并及时向带班领导、保卫处等部门汇报。如遇学生生病或意外受伤等情况,且校医务室处理不了的,应及时送医或拨打120,同时向带班领导等有关人员汇报情况;
4.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情况。
四、值班要求
1.辅导员应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,若因出差、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值班的,应事先做好代班调班处理并报宿舍管理科同意;
2.值班期间不允许离开学校,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;
3.值班辅导员要关注整个负责区域,及时、果断、妥善处理学生问题,对自己不能处理的事件,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;
4.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擅自脱岗、不无故不到岗,并保持通讯畅通;
5.值班时间无故脱岗、离岗、不到岗等情况经查实者,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