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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宣传月|您有一份保密宣传手册请及时查收!

发布日期:2020年06月12日    作者:    编辑:房洁  点击:

古人云:“时时检饬,谨言慎行,守口要密,防意须严”。在古代,保密是君子修德养性、修齐治平的处世之道和一诺千金的为人之道。可以说,保守秘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,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
一、宣传教育常态化培训计划做在先

机关、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研究提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计划,在抓好日常保密教育的同时,保证涉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个学时的保密专题教育培训。根据涉密人员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,加强保密形势、保密法律法规、保密业务知识、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,通过学习培训,提升保密意识和保密素质,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良好氛围。

二、涉密岗位有标准分类管理界限清

机关、单位确定涉密岗位主要有六类:制作、复制、收发、传递、保管、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;涉密信息系统有关建设、管理、运维等岗位;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研究、管理任务的岗位;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及相关管理岗位;定密责任人岗位;其他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岗位。涉密岗位年产生、处理国家秘密,绝密级达到3项(件)的岗位可以确定为核心涉密岗位;机密级达到6项(件)的岗位可以确定为重要涉密岗位;其他岗位可以确定为一般涉密岗位。

三、涉密人员分三类岗位责任莫移位

机关、单位应按照“以岗定人”的原则,将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(含借调、挂职人员)确定为涉密人员。根据涉密程度的不同,涉密人员分为核心、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。只接触绝密级、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但不知悉内容的涉密人员,在确定涉密等级时,可以下调一级。未经批准,非涉密人员不得接触、知悉国家秘密事项,因工作需要接触、知悉少量国家秘密的非涉密人员,应对其提出具体保密要求、采取保密措施。

四、上岗严把政审关在岗复审要认真

涉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,上岗前,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其国籍、政治立场、个人品行、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现实表现、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(境)外机构、组织、人员交往等情况进行审查。对在岗的涉密人员应定期组织复审,核心涉密人员每年复审一次,重要涉密人员每3年复审一次,一般涉密人员每5年复审一次。涉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或者涉密等级调整的,应当及时进行复审。

五、借用人员要引导纳入管理别漏掉

机关、单位因工作需要借调或外聘涉密人员的,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、审批,按照涉密人员分类管理要求,同等管理。

六、持有密件履职责借与他人使不得

涉密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涉密载体的,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,不得擅自交予他人传递和使用。

七、涉密载体要清退脱密管理做到位

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,应清退个人所持有和使用的涉密载体、涉密信息设备等,并清点登记移交。机关、单位应与涉密人员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。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。一般情况下,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2年至3年,重要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,一般涉密人员为6个月至1年。涉密人员离岗(离开涉密工作岗位,未离开本机关、本单位)或退休的,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、本单位负责;离开原涉密单位,调入其他涉密单位的,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。脱密期内,未经审查批准,不得擅自出境。

八、出国出境严审批私自跳槽违纪律

涉密人员因公、因私出国(境)由批准、任用涉密人员的主管部门审批,未按规定审批的,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入境证件。必要时应征求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意见。一般情况下,核心涉密人员因私出国(境)不予批准。涉密人员严禁私自到境外机构、组织或外商独资企业工作,严禁私自为境外机构、组织或人员提供劳务、咨询或其他服务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应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,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机关。

保密无小事,人人当尽责。国家利益高于一切,保密责任重于泰山,让我们自觉遵守《保密法》,维护国家和利益,保安全、保和谐、保稳定、保发展,促进学院平稳健康发展,祖国繁荣昌盛,人民幸福安康。